我們這一代的人,一出生就已經被安排要念書,三歲入幼稚園,六歲上小學,12歲念中學,然後18歲中學畢業,要不要念大學就由自己決定;當大家都決定要上大學時,讀完大學似乎才是完整地完成基本的讀書生涯,要不要繼續讀碩士...再讀博士,真係好睇自己;結果,我們這一代的人,一出生至二十多歲的首段生命期,就全部花光在讀書上,念到xx畢業,成為了我們廿多年的生存目標;
早兩年前,因為經常都會到香港,常常會看到地鐵裡有倦極而睡的人,那時會想:佢哋咁辛苦,每天早上匆匆出門,工作,帶著疲憊的身驅回家,第二天重覆著同樣的步驟,到底為了甚麼呢?他們除了工作,還有沒有甚麼目標,他們追求的是甚麼?不斷工作就是為了每天的生活,然後再工作嗎?如果真的是這樣,那生存著似乎已經失去意義;
大學畢業後,開始工作似乎是必然的選擇,現在的我,成了徹底的打工仔,
那我們工作的意思是甚麼呢?那我有甚麼目標呢?
Chris每天上班都要面對十四隻像蟑螂一樣的幼稚園學生,一群不會放過任何機會亂竄的小朋友;
Ivy同Grace每日都要處理櫃筒裡滿到瀉的文件;
Carrie要對住永利旅遊巴上的無理旅客;
Angus要應付無論任何事都會去CTM找碴的客戶;
我們的工作總會遇到各種難纏的問題,
可是當自己成為了打工仔一員後,先發覺原來打工都可以有好多種態度:
我們都會在工作上找到滿足感,得到肯定,
我們會認識到很多新朋友,見識和接觸到不同的人,
遇到不同的麻煩,然後學會解決,
當然我們更會收到薪水,除去必要要支出的項目例如是還貸學金和家用後,
我們可以買自己喜歡的東西,可以儲錢去旅行,或者去繼續進修,
甚至是簡單地吃一頓美味的晚餐,已經是好開心的事;
所以做打工仔那又如何呢?
不一定是無可奈何之下必須要生活而工作,
不一定是無法/無意創業後的唯一選擇,
當打工仔的我們,每一次使用勞力和腦力時,已經是一種創造,
所以做打工仔其實都可以好有收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