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February 01, 2008

一針見血

~此特別致一位有心人~

缺乏傳媒的監察,澳門竟可腐敗如斯!

明報 張文光2008-02-01
澳門天亮了,沒有黑暗了?

澳門世紀貪官歐文龍,被重判入獄27 年是罪有應得,但涉及8 億元的貪污大案,怎會是歐文龍的獨腳戲?儘管歐文龍權傾朝野,權力覆蓋土地交通、基建運輸和房屋環保,貪污過程總不能隻手遮天,欺上瞞下,將特首和高官變成阿斗,若不是香港廉署意外揭發,更可能貪到光榮退休,成為澳門賭城最大的贏家。

歐文龍案判決後,任何有普通常識的人,心裏難免有個疑問:是一人貪污還是集團貪污?何厚鏵是否完全蒙在鼓裏?審訊期間,有兩項極重要的供辭,涉及何厚鏵的角色和職權。歐文龍自辯時指出,其職能只可批出造價600 萬的公開競投工程,倘若超出此限,只能表示同意,等待上級批准。眾所周知,他的上級只有何厚鏵。前土地工務運輸局副局長陳漢傑作供時說:青洲港務局工程是由特首批示的。但當法庭進一步追問時,歐文龍沉默了,陳漢傑也模糊了,供辭變成懸案,市民心裏有數。何厚鏵曾帶不忿回應說:一些別有用心的人士,利用歐文龍事件,全盤否定政府審批土地及公共工程的制度,企圖抹黑特區政府,打擊政府管治威信,嚴重分化澳門社會。

當人們期待何厚鏵就法庭的供辭,澄清社會的質疑和揣測時,何厚鏵卻說:由於案件正在審理,為了捍衛司法獨立,我不能作任何回應,但我願意承擔案件所帶來的傷害。何厚鏵給人的印象是:寧可忍辱負重,也要司法獨立。會不會繼續打虎?如今,司法已作出最後的裁決,歐文龍將在監獄度過餘生,何厚鏵總不能永遠沉默。

當法官宣判後,3 名澳門廉署的職員,在庭上擊掌相慶,這確實是一場艱難的檢控,寫下了澳門的歷史,但檢控和反貪是否到歐文龍止步?貪污背後有沒有更多官員涉案?澳門廉署打完蒼蠅,會不會繼續打虎?根據澳門的《基本法》,澳門廉署的職權是有限的,它要向行政長官負責,難以就法庭的兩項證供,向何厚鏵調查至水落石出,只有代表民意的立法會,才可以根據《基本法》第71 條,經三分一議員聯合動議,行使獨立調查的權力,尋找證供的真相,還何厚鏵的清白。若調查委員會認為有足夠證據,經三分二議員通過,更可提出彈劾案,報請中央人民政府決定。儘管澳門獨立議員屈指可數,但也不能放棄聯合動議的職權,更不能讓法庭的證供無疾而終,讓澳門人對打擊貪污更加悲觀失望。

澳門直選議員關翠杏說:回歸前,澳葡政府貪污盛行,枱底交易的咖啡文化成風,我們盼望早點回歸。回歸後,我們覺得是澳人治澳,天亮了,沒有黑暗了。但歐文龍案讓人驚覺,缺乏傳媒的監察,失去制衡的權力,澳門竟可腐敗如斯,老虎蒼蠅沆瀣一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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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人都明,人人都識講的道理和事實。
其實澳門市民都好聰明,眼睛是雪亮的,
不過澳門是一個極端奇怪的地方,
澳門人鐘意玩心照,習慣秘而不宣;

正如吳國昌講話,有啲嘢講到牙血都流埋,要聽的人都總是要選擇性失憶;澳門所謂的心照和人治社會,荒謬得令人失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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