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August 28, 2008

採訪背後

越來越覺得,
傳媒和受訪單位之間的關係好微妙。

大家互惠互利的關係自不在話下,
大多數時候,對方邀請傳媒採訪,只希望我們做採訪事項的內容,
但我們大多數都是借助這些公開場合「開嘢」──開採訪項目以外的題目,才是主要目的。

話說前日早上採訪一單論壇開幕時,
大家一致目標打算向司長扑咪,
等到做完所有儀式後,
大伙兒就一齊向前衝向目標人物。

突然某局的兩名職員,
一字攤開手阻止說:「司長唔接受訪問!」
正在想:司長是否接受傳媒訪問,幾時輪到你決定?
行家歌莉亞卻代大伙兒表達了心聲:「司長接唔接受訪問係佢自己決定!」

在場行家無再理會她們繼續衝向司長,
結果當事人都講了幾十秒,總算交到功課。

兩個問題:
第一:司長辦公室、新聞官在場都無阻撓記者採訪,幾時輪到下下層的局級職員出聲?
第二:就算真係負責阻撓傳媒採訪,事前都唔該問吓當事人先,而家搞到自己枉作小人。


所以說傳媒和舉辦活動單位之間的微妙關係:
我相信好多人表面對傳媒都表現友善,唔該前唔該後,但背後一定經常閙記者無規舉、野蠻和不講理。
在於我們來說,會經常批評主辦單位阻撓記者採訪,或者不滿對方安排白痴。傳媒有絕對的採訪自主權,採訪咩內容、如何採訪是我們自己決定,而唔係由對方安排。

老套一句:各為其主而已。


或者其他人覺得記者好似惡哂,
但正如上述的case,
遭受阻撓採訪其他內容,
是經常性會發生的事。

如果對方是高官或者重要人物,
就更慘,
因為要先同身邊的保鑣死過,
經過重重阻撓,突圍而出才成功扑到咪,
(個人覺得,澳門的保鑣和G4,其實大部分工作都是負責防記者的...哈哈!)



不論讀者是否關心,或者是否重要,
有些新聞,真是由我們「無規無舉」爭返來的。







喜歡跳跳虎的可愛妹妹








她是我香港表妹的女兒,
一年前首次看到她時,還是個手抱嬰兒,
叫我做表姨(-.-)
我同佢講叫姐姐得喇。

一年後再見,
已經會行會走,
仲識自己開支益力多飲。

有別於時下的小朋友,
不是矯揉造作、總受粘著爸媽,不太理搭別人,
就是橫行霸道,表現出「零家教」的那種。

年紀小小,精乖伶俐得很,
很會表達自己,但不會令人覺得沒有禮貌。
這類型的小朋友最可愛,

她說她喜歡跳跳虎,
說家中有四隻跳跳虎毛公仔,
還答應下次見面時會帶一隻給我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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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dnesday, August 20, 2008

四川出差之圖片分享










其實都無乜好分享,
啲相係車上面亂咁影,
至於在災區破屋/裂縫/瓦礫那些圖片因為係用公司機影的,
所以不能在這裡post了;

個個都問我辛唔辛苦,
我想講:係超辛苦;

唔係行程辛苦或者趕,
而係在三日行程中,
分別在海陸空三種交通工具打稿+入相;

真係辛苦到想嘔...
想嘔...係因為想暈車/暈船/暈機浪,
盡了我最大的意志力忍住...先無嘔到,
好彩!!!



並且我要特別係度宣佈:我今程差無唔見嘢!!!!
因為出門前,俾成班死人同事批死我實唔見嘢~
而家無唔見嘢,係咪勁先?
:)








其實到而家先至敢講,
上個月超無狀態做嘢,
不過四川出差+今日做了一個"超級奪命長達102分鐘的主席訪問"之後,
狀態好像好回來了,
至少有心情+有心機+想寫好啲稿先~






Saturday, August 16, 2008

照樣繁華的成都

之前到四川出差,
開不了blogger,
點之今次再到四川,
竟然開到,仲要都load得幾快,
唔知同奧運舉辦有無關係;

今日大家都很早就做完了工作,
最遲八時多已經可以出去吃飯了;
吃過飯後,大家在街上了一轉;

成都比較沒有受震災影響,
走在路上亦沒有看到受地震摧毀的痕跡,
只有一片照樣繁華的境況;






同埋加演:白痴買的公仔麵...
我係超鐘意食辣味公仔麵的人,
況且兩隻味都係澳門無得買的(下次邊位去旅行唔該識做~係辣味同澳門無得買~)
順便彌補返上次買唔到的遺憾~~哈哈~~




小花in四川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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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iday, August 15, 2008

走走走...

當迷迷糊糊走在路上,
不論往前走.仰或停下,
一切都簡單又直接地順著直覺,
用任何方式表達自己,
說自己想說的話,
做自己會開心的事。

原以為的不在乎,
原以為隨時隨意地便可返回原點。

直到不得再繼續裝迷糊之時,
原來已經到了十分在意的地步。




是啦~明天出差,
(真的出差,做公司嘢,第一次嘛,有些少壓力!)
你們要對我有信心,
我不會胡亂丟失東西的!













Wednesday, August 13, 2008

how come?

當你沒有選擇一個人原因其實好簡單只有一個就是你不喜歡這個人無奈具備這個既重要又簡單的條件卻不足以讓兩個人走在一起理由可以數出一百個喜歡和愛都很重要不過原來都不是最重要


同意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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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nday, August 11, 2008

又要閙又要睇

真人真事。

話說一名男子箍煲不遂,
激動下憤然在前女友家中跳樓自殺,
送院不治。

一名報館編輯下令記者無論如何都要找到一張大頭照片,
不是大家慣常看到的死者照片,
而家死者前女友的照片。

「要讓讀者看看那女孩的樣子,是否真的花容月貌,值得一個青年為她殉情。讀者會想看的」,編輯說。

問題來了:
一.
假如你是編輯,明知吸引力大增,報紙賣到好銷量,你會否像他一樣要求記者 找到女事主的相片?

二.
假如你是記者,照做令自己良心過意唔去,唔搵除了俾老闆剷鑊勁之餘,俾其他行家搵到...隨時炒得。咁點算好?

三.
假如你是讀者,你睇到張相,會唔會閙傳媒賤格、無道德?

四.
重點問題,再假如你是讀者,你...會否有興趣睇女事主咩樣?

說起這個事情,
無非想講傳媒行業,
一向都是擠身於「供與求」之間打轉,
傳媒不會做觀眾和讀者無興趣和不關心的新聞。
(當然,這指一般而言)

今日香港旺角一商住大廈發生五級大火,
睇到救護員抬出兩名殉職消防員時,
在場所有攝記蜂擁而上,
爭相拍攝事主的模樣,
聽日肯定大大張相做頭。

睇到呢一幕,第一個即時反應是講了句粗口,
但…公司肯定要的,
而且…人哋影唔通你唔影咩?

無關道德和職業操守的問題,
而是有定無的問題,
影唔到…就死定了。

呢一幕,
替事主感到難過,
也為在場的攝記感到無奈,
這是他們的工作。

(不過在現場想不了那麼多,
通常見到行家聚集,
第一個反應就是衝埋去死影爛影,
要唔要一回事。)

我也曾經幻想過,
假如我採訪一單負面新聞時,
事主竟然是我認識的朋友和親戚,
咁我應該做嘢先,定上前慰問先?

不過幸好未發生過這種情況,
亦希望永遠不要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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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esday, August 05, 2008

唔記得.無印象

應該只餘下一分的清醒,
無意識說了奇怪的話,
不知說了甚麼,
不知對誰說,
不知為什麼要說。

不是想抵賴,
只不過...真的是毫無印象做過這樣的事情。
不過人證物證俱在,
只有認了。

但無需太過認真看待,
畢竟凌晨五點多,
神志不清醒的人說過的話,
無需當真,
也是不用負責任的。






周日在戶外做奧運倒數五天活動時,
行家楊x東先生影的。

大會係咁用機放啲泡泡出嚟營造氣氛,
不過企係風扇旁的我們,
兜口兜面中哂。

有啲泡泡吹落我個頭到爆咗,
據說留下一圈圈類似"痰印"的肥皂印...
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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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耐性.比忍耐力

我發覺香港記者和澳門記者的其中一個分別,
就是兩者的耐性可謂差天共地。

問過幾個香港的行家朋友,
他們都說,香港記者工作中做得最多的事情就是「守候」,
為了等候採訪目標出現,
等兩三個小時屬等閒之事...分分鐘要等半日、一天,
甚至幾天,
總之公司可以派兩個人去等,直到等到目標為止,
或者等到老闆放過你為止。

反觀澳門記者,
唔知係咪人少,加上習慣一人一日走幾單的關係,
除了專訪或者做自己嘢之外,
一個普通的記者會或活動,
採訪時間超過半小時,兼且無料到(除非要捕目標),
澳門記者少不免開始暗自鼓譟,
超過一小時都無料到,隨時媽聲四起。

遲到就更加唔使講。

澳門記者對於採訪守時和時間控制,
要求可是相當高的。

個人來說,
覺得時間最冗長、但必須最費神去做的採訪,
可謂聽審和立法會。

當法官、檢察官和控方律師拉据的時候,
當議員和政府代表耍太極的時候,
都很想拍枱喝一句出去:「你哋玩夠未?」

不過有很多時,
都覺得法庭和議會為我上了寶貴的一課。

耳濡目染下,
從法庭學懂了辯駁的能力,
懂得駁嘴時如何更牙尖嘴利。

禁止任何錄音,訓練了速記的能力。
(幾勁!!而家都好懶聽咪機,因為基本上絕大部分都用筆記到。)

從議會上見識了所謂的利益角力,
學懂了看人性和EQ,
學懂了官員的太極武藝。

雖然我超憎做立法會次次都會遲放工,
不過學會了將幾個鐘頭的內容,
理順再整合(雖然做得唔夠好:p)

做法院和立法會嘢,
除咗講(練?!)耐性,仲好講狀態,
還好立法會Canteen有美味又便宜的超值咖啡和午餐肉多士,
總算為立法會增添很多很多進去工作的動力和吸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