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人真事。
話說一名男子箍煲不遂,
激動下憤然在前女友家中跳樓自殺,
送院不治。
一名報館編輯下令記者無論如何都要找到一張大頭照片,
不是大家慣常看到的死者照片,
而家死者前女友的照片。
「要讓讀者看看那女孩的樣子,是否真的花容月貌,值得一個青年為她殉情。讀者會想看的」,編輯說。
問題來了:
一.
假如你是編輯,明知吸引力大增,報紙賣到好銷量,你會否像他一樣要求記者 找到女事主的相片?
二.
假如你是記者,照做令自己良心過意唔去,唔搵除了俾老闆剷鑊勁之餘,俾其他行家搵到...隨時炒得。咁點算好?
三.
假如你是讀者,你睇到張相,會唔會閙傳媒賤格、無道德?
四.
重點問題,再假如你是讀者,你...會否有興趣睇女事主咩樣?
說起這個事情,
無非想講傳媒行業,
一向都是擠身於「供與求」之間打轉,
傳媒不會做觀眾和讀者無興趣和不關心的新聞。
(當然,這指一般而言)
今日香港旺角一商住大廈發生五級大火,
睇到救護員抬出兩名殉職消防員時,
在場所有攝記蜂擁而上,
爭相拍攝事主的模樣,
聽日肯定大大張相做頭。
睇到呢一幕,第一個即時反應是講了句粗口,
但…公司肯定要的,
而且…人哋影唔通你唔影咩?
無關道德和職業操守的問題,
而是有定無的問題,
影唔到…就死定了。
呢一幕,
替事主感到難過,
也為在場的攝記感到無奈,
這是他們的工作。
(不過在現場想不了那麼多,
通常見到行家聚集,
第一個反應就是衝埋去死影爛影,
要唔要一回事。)
我也曾經幻想過,
假如我採訪一單負面新聞時,
事主竟然是我認識的朋友和親戚,
咁我應該做嘢先,定上前慰問先?
不過幸好未發生過這種情況,
亦希望永遠不要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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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comments:
做記者成日都要係呢d 矛盾之間....真係難做:(
maggie,
幸好澳門尚算太平,
至少我暫時未遇過呢啲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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