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June 30, 2007

壹傳媒&黎智英



A45 報專訪黎智英

黎智英呢個傳媒人,
係大集團的老闆,
但卻是一個很愛香港/愛民主的商人,
之所以壹傳媒咁令港府頭痛就在於此,
又有錢,又愛香港的麻煩人,
最麻煩係佢係傳媒人;

壹傳媒成日俾人以"賤"字罵叉,
咁黎智英係咪賤人?
我唔識佢,所以唔知道;
不過如果佢真係賤,
都係一個賤得好真的人,正如佢自己所形容:真小人;

在於政治立場來說,
我同佢點都係有啲對立關係,
無辦法,我都係搵餐晏仔食je~

不過我都幾欣賞佢,
欣賞他那份賤的率直;

Friday, June 29, 2007

we are what we did



如果凡事以事件為中心,
那麼人生和人際關係就一定是鏡屋;

每面鏡子照出的影像屬同一物件,
但卻並非每一面睇到的事實都一樣;

A說:點都會支持你
B說:要睇你自己點定義呢件事
甲說:希望你對自己好一點
乙說:希望勤力一點,未來能夠配合你
丙說:其實最慘的未必是你
她說:你不是早就預到有呢個情況嗎?
她說:開始擔心之後的你
他說:Don't worry, time can help...

每塊鏡反映的都事實,
但十多人加埋的理智,
似乎都敵不過一個希望(或者謊言?)

人最最犯賤的地方,
就在於有眼不願看,
事實不願信,信了卻又不願接受,
接受了卻又相信有轉機;

Tuesday, June 26, 2007

"見聞"一則

今早到勞工局做嘢,
為了一班投訴工人與局方官員的閉門會議而苦候接近兩小時;
留意到勞工局近日真係可以用"門庭若市"去形容,
有行家更戲謔地指,倘若勞工局向每一位到訪的人收費五元,說不定可以自負盈虧;

等待期間,
發現有兩名有僱傭關係的男子,應該是到勞工局辦理解除合約手續;

後來發現那個約二十歲出頭,應該是外地工人的年輕男子原來仲未收齊僱主所欠的薪酬,於是勞工局職員就告知那名貌似刻薄僱主的男子,要解除僱傭合約前,必須向僱員繳清所有薪酬;故勞工局暫時不能受理他們的中止合約申請;

係度我一定要描述吓該名僱主的外貌:
他大約五十多歲,少少地中海,肥矮型身材;
下身穿灰色西褲,上身穿花俏且有"佬feel"的絲質恤衫,黑皮鞋;
頸上掛上一條頗粗的金鍊,而右手中指戴著一隻玉介指,
畫龍點睛之處是他的腋下夾著一個四四方方的小型黑皮包,
總之整個造型都非常經典,相信大家都能夠充分想像到他的外型;

好~回到正題,
當那名僱主知道要中止合約之前,必須向僱員支付所有費用,就開始向該名年輕外地工人施以"呃呃氹氹"的招數:

僱主:而家要俾哂錢先搞掂wo,你又要趕住返去;
工人:(點頭)
僱主:一係咁啦,你而家簽咗紙先,之後俾返你咪一樣;
工人:...........(沉默...但明顯不願意)
僱主:(開始用強的)嗱...而家我炒你,要到月尾...甚至八月先出到糧...咁自己諗!
工人:.............(繼續沉默...但開始動搖)
僱主:你又趕住返去喇!而家簽咗大家好做,遲啲叫你家姐攞返份糧囉~一樣做法je~
儸主:(見工人無回應,就自下結論)一陣你同個姐姐講,話一陣就會收到我張票,我之後再聯絡你家姐咁囉!(此時我已禁不住地想:唔知咁算唔算教唆兼詐騙呢?)

不足十分鐘時間,該名外地工人就被他那貌似刻薄僱主KO掉,隨即"搞埋啲手續"便離開勞工局,盡管看得出那名工人甚是無奈;

一眾目睹事發經過的行家事後總結:工人筆錢應該都凍過水!

或者佢係澳門真係無人無物,
一旦結束僱傭關係,工人就需自付所有支出,就為等待那筆薪酬;
但...有無真係咁無知呢?
而家你簽咗紙,法律上表示你已經攞咗筆尾糧,
個僱主事後俾返你係人情,唔俾你係道理;

或者我以貌/以言行取人,
不過係度真係祝佢好運;

Monday, June 25, 2007

其實都好多人關心我

因為msn的一句:受夠了...就不得不離開;
惹來各方好友的揣測和問候;

其實我都有好多人關心,
原來都有好多人錫我,
我收到了,
衷心向各位好友致謝,
你們的關心/問候/安排都一一記在心底了;

不過好搞笑,
個個都以為我係公司做得唔開心,
或者以為我同事不和;
不是啦~
絕對與公事無關;

但尋日首次真係有一種想癲的感覺,
好恐怖;

Saturday, June 23, 2007

Gloomy Bear法庭篇之---反串童話



【本Blog訊】法庭消息:暴力熊(Gloomy Bear)與小主人之間「一個願打一個願捱」的風光不再。小主人長期遭受暴力熊無故暴力毆打,終忍無可忍決定告上法庭,控告Gloomy嚴重傷人,一場主寵關係決裂收場,令人唏噓。


  案件昨日早上在初級童話法院開審。據案情透露,原告人小男孩多年前在街邊的一個紙皮箱內發現被遺棄的被告Gloomy,出於同情心之下將其帶返家中飼養,雖曾一度被母親以骯髒為由拒絕,但在原告堅持且答應會為Gloomy洗澡清潔的承諾下,母親唯有無奈同意。


  豈料Gloomy慢慢長大後竟慢慢露出殘暴真面目,有事沒事就對小主人拳打腳踢,令小主人身心俱受重傷。在多次勸阻、忍耐和原諒不果後,原告終在Gloomy上月的再一次暴打致左腿骨折後,不甘受長期折磨而報警求助。


  小主人母親出庭作供時怒斥Gloomy不顧小主人收養之恩,長期向他施暴虐打,令作為母親的她感到非常痛心。她作供期間一度情緒激動,泣不成聲。而原告人昨日亦負傷出席,面容憔悴的他只表示希望能對Gloomy作出應有的懲罰,還他一個公道,至於賠償與否並不重要。但他強調仍對被告懷有疼惜之情,如Gloomy能夠經過今次事件好好反省過往的惡行,以及收儉其暴力行為,不排除會重新收養Gloomy,修復主寵關係。


  坐在被告欄內的Gloomy則神色自若,衣戴整齊出席,而慣常掛在嘴角和抓子間的血跡亦清洗乾淨。長達兩小時的審訊期間,主寵雙方的視線未曾對上,可見愛之深恨之切。對於小主人及其母親的指責,選擇自辯的Gloomy指稱自己天性如此,加上自幼遭人離棄,因此衍生嚴重自卑感,每次看到收養自己的小主人,便不由得由愛生恨,繼而向其施暴。事後他亦感到十分後悔,曾想過自首,但都被小主人阻止而作罷。Gloomy向法官表示悔意,亦答應不會再犯,希望法庭能夠從輕發落。


  初級童話法庭實習主審官史力加表示,鑑於雙方證供都具可信性,暫時會等待獸醫對Gloomy的心理評估報告作深入分析和研究,故決定將案件押後排期再審。Gloomy亦獲准以十條秋刀魚保釋外出。


  數十名Gloomy的支持者在法庭門外拉起橫額,表示對Gloomy的信任和支持,但卻對受母親撐扶下步出法庭的小主人報以噓聲。


  據【卡通刑事訴訟法】規定,涉嫌嚴重傷人者,最高刑罰可處於兩星期監禁之刑,需囚禁在動物園受米奇老鼠看管。如有需要,犯人更需在動物園內表演娛賓賺取金錢,用作向受害人賠償之用。


雖然案件押後再審,未知Gloomy是否需受囚禁之刑。不過據記者昨日觀察,陪審團成員全都是Gloomy的好友(對不起,因為Gloomy Bear的世界裡沒有其他角色了,只好將就一下),相信Gloomy嚴重傷人罪名成立的可能性並不大。至於隨後會否伺機向小主人報復,則不得而知。

陪審團


不良傳媒報記者何小花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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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記:痴線~!上咗身!!

Monday, June 18, 2007

有心人

話說前日一抵達公司,
同事就同我講有人俾嘢我,
結果原來係有行家記得我某次睇雜誌時話鐘意,
於是真係儲起,順道攞俾我;

一返工就有禮物收,
好開針!!!
^_____^
總會有人無啦啦對你好~

買道地煎茶就會送一包;

十分精緻的小木夾;

以下是幾個星期前係新馬路展出的環保產物,讓大家分享吓有心人的創意;





Friday, June 15, 2007

十年八年

攝於零六年七月

香港回歸十年,香港網民又一力作:
福佳始終有你

香港人很無聊,
但香港人都很有心,
而且很愛自己居住的城市;

回看澳門人,
在網上的留言版處嬉笑諷罵的不少,
但火氣未及香港人付諸實行的反智;

尚有半月香港就回歸十年,
近日香港傳媒對回歸十年的報道不少,
勾起我對澳門回歸十年的聯想;

畢業的時候的同自己講,
留係新聞界兩年,睇吓自己適唔適合做呢行,
但呢個始終係一個謎,
因為係呢行入面唔會有人同講"你唔適合",
正如carman所言,呢行啲人只會肯定所有人,企圖留住那些想離開的人;

歸咎於香港傳媒對回歸十年的報道,
令我產生了想以記者身份與澳門共度回歸的念頭,
以一個"攞正牌"八卦的身份見證澳門回歸十年的境況;

Wednesday, June 13, 2007

Their own Wedding



上星期參加了表哥(即是我爸爸的姐姐-我姑媽-的兒子)的婚宴,
甫抵步,同檯的親朋戚友已經開始在談論婚宴如何如何寒酸,安排怎麼樣,新人又怎麼了,總之就是不符合一個佢哋認為"好好睇睇"的宴會;

以我這一代人回顧這一個家族(因為人數和組織龐大,兼且支親族甚多,用家族形容實不為過),得罪啲講句,大部分親戚都係典型的"憎人富貴厭人貧",看別人看別人的事情總是先看到壞的一面;我都頗為擔心這種特徵有家族遺傳,好怕我老咗之後都會係咁;

講返新人,
雖然話我表哥係住我樓上,
但這位新上任的小表嫂都係第一次見;
由於她並非本地人,
加上當晚在場的都是男家的親戚朋友,
令她整晚臉上都掛著怯怯的笑容,
並且表現得有點不知所措;

而我表哥更是有點坐立不安地忙於招呼來賓,生怕待慢了人家,結果卻冷落了新娘;當時我真係好想同佢講:不如好好照顧自己老婆先,咁嘅場面人哋係唔會怪責你的待慢;

不過兩人偶爾有機會碰在一起的時候,
會看到新娘子放鬆和信賴的笑容,
以及我表哥不自覺得安撫行為,
會令人感覺到兩人之間的幸福;

所以呢...有啲嘢話一世人一次要搞得好好睇睇,
但使乜搞俾人哋睇~
最緊要你哋自己覺得好睇咪得囉!
記得嗎?!啲人最鐘意"憎人富貴厭人貧",
搞到幾好睇都會有人覺得唔滿意;

這是我表妹的女兒(即是我爸爸的妹妹的女兒的女兒),差不多兩歲了,年紀小小但笑容很甜(雖然影唔到佢笑的一刻),原來我已"榮升"成為別人亞姨的輩份;

Monday, June 11, 2007

九唔搭八


尋晚因故俾人激親;
有個九唔孖八兼不知所謂的人竟然係我同屋企人食緊飯的時候打電話嚟質我~態度無禮兼語無論次,百分之二百唔明白點解咁樣IQ同EQ的人可以做到呢個位,超低能!

如果俾同事話,我會忍,
如果俾老闆罵,我都會死忍,
但做咁耐公司都未試過話我,
一個外人竟然打電話嚟罵叉我~
你有無病!!!
你又唔係我邊個~
勁嬲!
條氣頂住成晚;

或者脾氣越嚟越火爆又容易衝動唔係好事,
但至少唔會隨便就俾人"蝦"到,
而家啲人話出嚟行要靠惡,都唔係無道理;

之後仲膽敢搞我個fd,
最後都搞到自己無癮,
咁大個人,唔該用個腦諗吓知唔知自己做緊乜!

Thursday, June 07, 2007

暴力熊的小主人



從Ivy的BLOG中了解到暴力熊和他小主人的故事,上圖亦是從Ivy的blog"借"來的;

小主人每次都被暴力熊揍得半死兼頭破血流,
但仍然不離不棄地緊緊抱住這隻血腥的寵物;
就正如ivy所說,因為愛才會包容傷害;

這是自己的選擇,就算受到傷害亦要讓開心的回憶遮掩,然後繼續微笑期待小熊再次跟他一起溫習/做功課/看書;相信等待他的會是小熊的溫柔而非暴力傷害;

暴力熊和他小主人之間微妙的情感讓人感動又心酸;

近日一發不可收拾地愛上暴力熊,
但澳門出售暴力熊的產品少之又少...幾乎無!!
我同事話要日本先有佢的產品,
希望香港會有吧~
因為我唔太鐘意去日本;

Monday, June 04, 2007

母忘.六四



六四事件發生時,
我只有五歲大,
現在我對"六四"的認識僅止於"歷史"兩字,
不是那個年代的人,
無法感受和體會六四事件的種種震撼和激憤;

難怪民主份子都呼籲大眾要將六四精神薪火相傳/母忘六四,因為新一代的人真係真係有可能唔知六四發生咩事;

由於我讀的中學是"紅底",
根本就不會向學生解釋"六四事件",
沒有人提,當然更不會有意識要去了解;
當時聽到別人說六四,
還白痴到以為是甚麼國內的紀念日;

直到讀大學的時候,
忘了是上電影課還是攝影課,
畢業於香港嶺南大學新聞系的講師在課堂上播片才知道六四事件到底在發生咩事;

尤其記得講師好激動咁話:"當年天安門廣場前咁多屍體,但統治者竟然話俾我聽無死過人?!?!"---可能讀新聞系的人都比較激動----

或者真的如老細話齋,
無人可以知道事實的全部真相,
無人知道六四事件到底係邊個做錯;

事隔十八年,
六四事件都己經長大成人,
又或者今時今日要追究的或者已不再是誰對誰錯,要誰道歉;
公眾執拗的只不過是一種姿態而已,
並已退步至...最低限度要承認事件存在的吧?

從畫面/從文字/甚至別人親口轉述,
讓我得知六四當時的情況;
不管怎樣,
歷史曾經發生過,就永遠不會被遺忘,
可惜隨著新一代對事件越趨模糊的認知,
以及無能為力的感受和體會,
六四事件隨著時間的流逝而被慢慢淡化,
似乎也是無可避免的事;

與此同時,
又對澳門傳媒在六四事件的紀念報道全面失聲感到無奈不已;

Sunday, June 03, 2007

暴力熊

不知怎的,
近日突然間愛上了暴力熊,
對於一隻外表這麼可愛的小熊,但內在卻十分暴力的表裡不一感到好奇不已;

最愛佢那個流血的嘴角;


貼返去台灣啲相,十分聞名的台灣小吃苛仔煎,又甜又咸,十分的難食;


這個是住九份民宿時,店裡煮給我們吃的一桌住家菜,不是特別好吃,但感覺很新鮮;

熱死人!!!

想點啊!日日都三十幾度!
每日係條街度都好似係蒸籠入面啲燒賣咁被蒸熟蒸乾,
入到冷氣地方,又行返街,
啲燒賣凍咗...又再蒸返熱,
然後個身勁臭,勁大汗味!
唉...

五月咋大佬...想點先!!
好怕熱,企係無冷氣的地方,
就好似一粒冰咁慢慢融...慢慢融...
動力亦隨着汗水流出體外;

啊!!!!!!!!!!!!!!!!!!!!!!!!!!!
救命!!!!!!!!!!!!!!!!!!!!!!!!!

冬天不再來的廿一世紀,只好讓視覺涼快一下,聊表寒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