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June 26, 2007

"見聞"一則

今早到勞工局做嘢,
為了一班投訴工人與局方官員的閉門會議而苦候接近兩小時;
留意到勞工局近日真係可以用"門庭若市"去形容,
有行家更戲謔地指,倘若勞工局向每一位到訪的人收費五元,說不定可以自負盈虧;

等待期間,
發現有兩名有僱傭關係的男子,應該是到勞工局辦理解除合約手續;

後來發現那個約二十歲出頭,應該是外地工人的年輕男子原來仲未收齊僱主所欠的薪酬,於是勞工局職員就告知那名貌似刻薄僱主的男子,要解除僱傭合約前,必須向僱員繳清所有薪酬;故勞工局暫時不能受理他們的中止合約申請;

係度我一定要描述吓該名僱主的外貌:
他大約五十多歲,少少地中海,肥矮型身材;
下身穿灰色西褲,上身穿花俏且有"佬feel"的絲質恤衫,黑皮鞋;
頸上掛上一條頗粗的金鍊,而右手中指戴著一隻玉介指,
畫龍點睛之處是他的腋下夾著一個四四方方的小型黑皮包,
總之整個造型都非常經典,相信大家都能夠充分想像到他的外型;

好~回到正題,
當那名僱主知道要中止合約之前,必須向僱員支付所有費用,就開始向該名年輕外地工人施以"呃呃氹氹"的招數:

僱主:而家要俾哂錢先搞掂wo,你又要趕住返去;
工人:(點頭)
僱主:一係咁啦,你而家簽咗紙先,之後俾返你咪一樣;
工人:...........(沉默...但明顯不願意)
僱主:(開始用強的)嗱...而家我炒你,要到月尾...甚至八月先出到糧...咁自己諗!
工人:.............(繼續沉默...但開始動搖)
僱主:你又趕住返去喇!而家簽咗大家好做,遲啲叫你家姐攞返份糧囉~一樣做法je~
儸主:(見工人無回應,就自下結論)一陣你同個姐姐講,話一陣就會收到我張票,我之後再聯絡你家姐咁囉!(此時我已禁不住地想:唔知咁算唔算教唆兼詐騙呢?)

不足十分鐘時間,該名外地工人就被他那貌似刻薄僱主KO掉,隨即"搞埋啲手續"便離開勞工局,盡管看得出那名工人甚是無奈;

一眾目睹事發經過的行家事後總結:工人筆錢應該都凍過水!

或者佢係澳門真係無人無物,
一旦結束僱傭關係,工人就需自付所有支出,就為等待那筆薪酬;
但...有無真係咁無知呢?
而家你簽咗紙,法律上表示你已經攞咗筆尾糧,
個僱主事後俾返你係人情,唔俾你係道理;

或者我以貌/以言行取人,
不過係度真係祝佢好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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