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February 28, 2007

出賣

問:怎樣的行為才算出賣?

出賣嘛~是有點倒戈相向的元素,
對我來說,促成出賣行為的最低限度是雙方都曾經付出過信任,一方的突然背叛令另一方在知情和不知情下蒙受損失;

那麼,一開始就說謊就不算出賣,是嗎?

這樣說並沒有令我好過一點,
因為一開始認識,就迫不得已向對方隱瞞自己的身份,
一開始認識,雙方之間已經被迫建立不真實的關係,
一個小小的謊言或者不代表甚麼,
但當出現在一開始,無論謊言最終是否被揭穿,卻令人突然驚覺原來是一輩子的事;

那個被隱瞞的人,對我來說只是一個或者永遠不會再見的陌生人,
但短短交集的一個下午裡,或者就是從對方口中套出得線索,
令雙方關係中付出了信任,
最終卻因為迫不得已倒戈相向,
促成了我的出賣行為;

或者根本就不算甚麼一回事,
但卻令我良心不好過了好幾天,
直到現在;

希望這生不會再遇到這個人,
至少沒有揭穿這個謊言,
對大家來說都會好過一點;

2 comments:

Anonymous said...

有dd難明的說...

你上次9澳戈個鬼故ge下集幾時出a..

Janet said...

那個...九澳嘛...
要一點時間準備...
(心虛的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