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January 12, 2006

支筆係我到,真係想點寫就點寫?

成日都會有人同我講:“支筆係你手上面,點寫係你的自由,不過我想講嘅係...”的而且確係,雖然記者寫的稿,到出街時已經經過好多人的"審閱", 最後已被改得面目全非,不過,幸好整個內容的中心和意思都未會差太遠。隨着記者個人的經驗增加,被別人改稿子的幅度亦隨之減少。

所以說,支筆係我手上,我真係想點寫就點寫,因為我先係現場,就算有編輯守門也不能改掉稿子的主要骨幹。
對!自由度很大,但限制和責任更加大了。
你的所有讀者看的事實就是透過你支筆寫出來,
你寫甚麼,他們就相信你所寫的是真相了。

公正、客觀、準確是新聞系的同學“由細聽到大”的“校訓”,
亦成為新聞系同學和傳媒工作者的包袱(但大家知道總有例外的),
我們必須要遵從,必須要堅守的原則。
但點先算係做到公正、客觀、準確?
我們認為的事實真相不等於當局或當事人所認定的事實真相又不等於大眾認定的事實真相…噢!麻煩了。
所以記者的責任便大了。

經常都有人批評澳門新聞媒體“無料到”無嘢睇,
但轉過頭又會話香港生果日報、方向日報浮誇、渲染、賤格,
咁到底而家啲讀者想睇乜嘢呢?

先不要說隨傳隨到、風吹雨打、日曬雨淋、要對住不喜歡的人笑、要對住“打官腔”的發言人而不得黑面、要冒着被人“問候”的危險強行拍照等等等等…….總之遇着甚麼也要和血咽下。
最重要的是,
記者做新聞不但要符合公司的政治立場、報道方針,
還要迎合到讀者的口味,同時要堅守自己作為新聞工作者的原則, 好難做呀!

但偏偏就係有人鐘意“中個頭埋去”,
所以話:其實支筆係我度,唔係真係鐘意點寫就點寫,
真係做到想點寫就點寫的話,最先受害的人絕對唔係讀者,而係編輯。大家可以放心。

No comments: